各系部、附校及学院教职工:
现将芜湖市知识产权局《关于申报芜湖市2012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相关人员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在11月2日下班前,将申请表(纸质盖章一式四份)送至科研处,南校区、西校区和附校职工的申请送西校区行政楼二楼教研科张环处,北校区的送科技楼706室。申请表电子稿及专利申请费补助汇总明细表(企业、个人)需同时发送至whptukyc@163.com。
联系人:葛建中5775859,张环5977039。
1.申请表中申请补助金额标准建议为:中国发明专利每件4000元,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000元,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500元。
2.上述专利补助时段原则上为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,若有符合科技局《关于申报芜湖市201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》(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)精神,但尚未申请专利补助的相关人员,也可按照申请待定项目参加本次填写。
附:关于申报芜湖市2012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
各区知识产权局,经开区知识产权局,市直属有关单位,驻芜有关单位:
根据市创新办《关于申报2012年上半年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市创新办〔2012〕22号)要求,2012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补助开始申报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实质性审查的中国发明专利;
2.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授权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。
(二) 代理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以上在芜湖市注册的代理机构
3.中国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核实后退回);
4.中国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核实后退回,复印件只要求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);
5.单位申请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个人申请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区属的单位或居民,可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申请;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单位可向经开区知识产权局申请,长江大桥开发区属单位向开发区发展部申请,市直属单位或驻芜单位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。
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申报。该通知同时在市科技工作网上发布。
芜湖市知识产权局